原告刘显,男,1991年10月21日出生,户籍地湖北省广水市。

被告郑州树上粮仓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北、和光街东G幢16层1601号。        

原告刘显与被告郑州树上粮仓商贸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2017年7月12日,原告刘显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一款  第十一项  规定,裁定如下:        

审判员阮健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书记员张艺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