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俞煌,男,1989年8月8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

被告:宋雨荷,女,1994年6月29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滨海县。原告俞煌与被告宋雨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4日立案。

2017年9月12日,俞煌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审判员林淑兰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法官助理陈郑洁书记员陈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