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子伦,男,1991年10月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委托诉讼代理人:黄俊兴,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告:王小红,女,1985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安溪县。        

原告黄子伦与被告王小红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本案案情复杂、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柯文林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蔡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