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平鑫,男,汉族,1977年2月12日出生。

被告深圳市左右家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腾新。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平鑫诉被告深圳市左右家私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百五十四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平鑫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承担。        代

审判员:张露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孟秀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