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原告)索俪榕(曾用名索肖茹)。

委托代理人邓龙,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号。

法定代表人胡子敬,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金笑,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缪先进,湖南金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索俪榕因与被上诉人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阿波罗商业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长中民五初字第0020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12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索俪榕的委托代理人邓龙,被上诉人友谊阿波罗商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金笑、缪先进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索俪榕一审时诉称,其于2006127日经核准取得友阿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其旗下商场分别使用友阿百货、友阿电器、友阿奥特莱斯、友阿春天字样,在其APP应用上使用友阿微购玩购友阿字样,在其股票上使用友阿股份的简称。被告的使用行为系在与原告注册商标核准的相同或者类似的行业上突出醒目地使用,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请求判令被告:1.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立即拆除其店面中带有原告注册商标的标识,销毁其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包装及宣传品;3.立即停止将友阿文字用于网络购物、股票简称及广告宣传活动;4.承担原告为制止被告的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进行调查、取证等合理费用人民币8000元;5.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友谊阿波罗商业公司辩称:1.原告所诉被告相关分公司的企业名称已经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使用,相应店招的使用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2.被告的控股公司即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阿波罗控股公司)2000年改制更名后,友谊阿波罗文字即成为该控股公司商号,并成为知名百货零售业的特有名称。同时,由于友阿简称被政府机构、媒体等公众广泛使用,从而成为友谊阿波罗公认简称,并与之形成稳定的唯一对应关系;3.“友阿简称不仅实际具有商号作用,而且也成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所规定的百货零售业服务特有名称。因此,在被告于200467日成立并先后承继了其控股公司的全部百货零售门店及其控股公司的百货零售品牌后,并未割裂公众对零售门店与友谊阿波罗友阿百货零售品牌之间的关联,被告使用友阿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4.从标识组成要素上看,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因为原告的商标因未使用不具有知名度,而被告相关标识通过长期使用已具有较强显著性以及较高知名度,不存在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商品来源的可能,二者并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近似,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请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查明事实如下:

(一)关于涉案商标注册人

原告索俪榕系第3971159友阿商标注册人,该注册商标申请日期为2004322日,核定服务项目为第35类的进出口代理、推销(替他人)、广告、广告代理、商业管理咨询、会计、文秘、商业场所搬迁、人事管理咨询、自动售货机出租,注册有效期限为2006127日至2016126日。

(二)被告及其控股公司的成立情况及知名度

1.关于被告友谊阿波罗商业公司的成立情况。被告友谊阿波罗商业公司成立于200467日(成立时企业名称为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55日变更为此名),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胡子敬,营业场所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号。发起人及出资情况为湖南其美投资有限公司(200万)、长沙西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0万)、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13040万)、凤凰古城旅游有限责任公司(160万),现经营范围为商品零售业及相关配套服务、酒店业、餐饮业、休闲娱乐业的投资、经营、管理。

根据20031125日的《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记载,其中第一章载明发起人为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燕麟莊有限公司(LOYALIONLIMITED)、湖南其美投资有限公司、长沙西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凤凰古城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第四章载明发起人出资方式、数额为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以其与商业相关的资产作为出资,具体见湖南湘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湘资评字(2003)第69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湖南湘资会计师事务所湘资评字(2003)第69号《资产评估报告》记载,其中第三项评估范围和对象载明,此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单位为: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部剥离后的资产;两个控股子公司即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湖南家润多家电超市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五个分公司即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商店、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商城、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阿波罗商业城、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阿波罗商业广场、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分公司。

2.关于被告四个分公司的成立情况

1)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友阿百货朝阳店(企业名称原为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家润多百货朝阳店,于201069日变更为此名),成立于2007813日,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营业场所为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546号,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零售;卷烟、雪茄烟的零售;日用百货、化妆品、鞋帽箱包、服装、针棉制品、钟表、工艺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照像器材、黄金珠宝、文体用品、保健用品的销售。

2)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友阿奥特莱斯分公司,成立于2010817日,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营业场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三段27号,经营范围:服装、鞋帽、皮具箱包、针棉织品、日用百货、黄金珠宝、家用电器、家厨用品、运动器械、花卉、茶具、工艺品的销售;电子游艺;卷烟、雪茄烟的销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自有房屋出租。

3)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友阿电器分公司,成立于2010817日,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营业场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号,经营范围为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纺织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厨房用具、汽车配件、装饰材料、灯具、通讯设备的销售。

4)本院另查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春天百货分公司成立于20061120日,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营业场所长沙市天心区黄兴中路49号,营业范围为预包装食品的零售、卷烟、雪茄烟的零售、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皮革制品、金银珠宝、皮具制品、儿童用品、通讯设备的销售。

3.关于被告的控股公司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情况

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企业名称为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55日变更为此名,以下简称友谊阿波罗控股公司),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子敬,公司住所为长沙市八一路1号,经营范围发生了多次变化,现为:商业零售业、酒店业、休闲娱乐业、餐饮业投资、经营、管理、旧机动车交易(以上具体业务由分支机构凭本企业许可证经营);收购、加工、销售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不含食品);投资房地产、广告业;照像、扩印、儿童游乐、黄金饰品维修翻新、商品售后服务;经国家外贸部批准的商品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根据湖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于20003月作出的湘体改字(200015号《关于同意设立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记载,该批复载明:一、同意湖南长沙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沙阿波罗商业城全资改制,并与其它发起人共同组建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并原则同意公司章程。

2014423日,友谊阿波罗控股公司出具两份《说明》,一份说明内容为:截止至201442217时,我司持有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30452782股股权,持股比例为41.03%。另一份说明内容为:因我司是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要求,我司作为关联方,不得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因此,在200467日后,我司已无从事零售经营业务的分公司;在2006116日后,我司已无除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从事零售经营业务的子公司。

4.关于被告控股公司友谊阿波罗控股公司的知名度情况

1)获得的荣誉

友谊阿波罗控股公司从20013月至20113月获得诸多荣誉,主要包括:

2002315日,获得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内容为:经过市场调查,消费者评议,你单位被评为2002年湖南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2002325日,获得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颁发的“2001年度中国零售百强企业荣誉证书。

2003326日,获得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颁发的“2002年度中国零售百强企业荣誉证书。

20043月,获得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内容为:经市场调查,有关部门推荐,你单位被我委评为2004年度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200491日,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2004年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称号。

20074月,获得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颁发的“2006年度中国零售百强企业荣誉证书。

根据湖南省企业联合会、湖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湖南省企业家协会共同发布的湘经企(201026号《关于公布2010湖南服务业30强企业的通知》记载,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在2010湖南服务业30强企业名单中排第11位。

2)销售排名情况

20019月第八期《中商大市场》中商场销售排行榜显示: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在家用全自动洗衣机、童装、皮鞋、滚筒式洗衣机、黄金饰品、照相机、燃气热水器、奶粉、男衬衫、DVD、白酒、牛仔服等项目排名均在全国前20名内。

20021月第十二期《中商大市场》中商场销售排行榜显示: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在家用全自动洗衣机、黄金饰品、童装、男西装、奶粉、化妆品、男衬衫、白酒、手表、牛仔服、皮鞋等项目排名均在全国前20名内。

20041月《中商大市场(附刊)》的《全国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销售统计监测资料200312月商品销售总额商品零售额》显示: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商品销售总额全国排名第23位,零售额全国排名第21位。

20051月《中商大市场(附刊)》的《全国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销售统计监测资料200412月商品销售总额商品零售额》显示: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商品销售总额全国排名第25位,零售额全国排名第22位。

20054月《中商大市场(附刊)》的《全国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销售统计监测资料20053月商品销售总额商品零售额利润总额》显示: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商品销售总额全国排名第23位。

200611月《中商大市场(附刊)》的《全国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销售统计监测资料200610月商品销售总额商品零售额利润总额》显示: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商品销售总额全国排名第24位,利润总额12位,零售额全国排名第23位。

20081月《中商大市场(附刊)》的《全国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销售统计监测资料200712月商品销售总额商品零售额利润总额》显示: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商品销售总额全国排名第28位,零售额全国排名第25位。

200810月第九期《中商大市场》中商场销售排行榜显示: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在滚筒式洗衣机、童装、男衬衫、燃气热水器、女装、奶粉、男西装、皮鞋、牛仔服等项目排名均在全国前20名内。

200912月第十一期《中商大市场》中商场销售排行榜显示: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在房间空调器、牛仔服、男衬衫、床上用品、童装、男西装、皮鞋、女装、奶粉、旅游运动鞋、夹克衫、洗涤用品等项目排名均在全国前20名内。

20106月《中商大市场(附刊)》的《全国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销售统计监测资料20105月商品销售总额商品零售额人均销售额》显示: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商品销售总额全国排名第25位,零售额全国排名第25位。

20106月第五期《中商大市场》中商场销售排行榜显示: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床上用品、皮鞋、旅游运动鞋、女装、奶粉、黄金饰品、洗涤用品、手表等项目排名均在全国前20名内。

20141月《中商大市场(附刊)》的《全国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销售统计监测资料201312月商品销售总额商品零售额人均销售额》显示: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商品销售总额全国排名第25位,人均销售额全国排名第45位,零售额全国排名第22位。

(三)原告主张的被诉侵权行为表现

1.根据(2014)湘长市证民字第53号公证书的记载,长沙市人民中路与朝阳路交汇处东南角友阿百货商场的北入口、西入口的招牌上标注有友阿百货字样,该商场大楼西面招牌标注有友阿百货爱心献血屋字样;

2.根据(2014)湘长市证民字第54号公证书的记载,长沙市朝阳路19号的友阿电器商场的入口招牌及玻璃门上粘贴的广告标注有友阿电器的字样;

3.根据(2014)湘长市证民字第55号公证书的记载,长沙市芙蓉南路与环保路交汇处的友阿奥特莱斯购物公园临芙蓉南路的入口招牌及广告牌标注有友阿奥特莱斯的字样;

4.根据原告提交的照片,友阿春天商场招牌上标注有友阿春天字样,被告当庭认可在其分公司即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春天百货分公司商场招牌上使用了友阿春天的字样;

5.根据(2014)湘长市证民字第588号公证书的记载,被告的网站上有关于“‘微购友阿’‘玩购友阿上线的报道,被告当庭认可在其微信公众号上使用了微购友阿的字样及在应用软件中使用了玩购友阿的字样;

6.被告将其股票简称为友阿股份,被告当庭认可其将友阿股份四个字作为股票简称。

(四)友阿简称的使用情况

1.被告的控股公司即友谊阿波罗控股公司使用友阿简称的情况

12003128日,友谊阿波罗控股公司在《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中使用了友阿股份简称。

220031224日,友谊阿波罗控股公司在《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中使用了友阿公司简称。

320101110日,长沙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友谊阿波罗控股公司在《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暂缓划转相关事宜的紧急报告》中使用了友阿控股的简称及将被告简称为友阿股份。

42012327日,友谊阿波罗控股公司在《请求落实长府阅(201111号文件关于同意以友阿公司2009年纳税总额为基数对友阿公司缴纳的地方税收增量中的地方政府分享部分予以返还的请示》中使用了友阿公司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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