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杨飞,男,1985年4月1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郸城县。

被告:深圳铭杰帝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法定代表人:林少銮。

原告杨飞诉被告深圳铭杰帝贸易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20日立案受理。2017年11月23日,原告杨飞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审判长吴皓常人民陪审员付晓锐人民陪审员周德利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书记员李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