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丁盛进,男,1986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

被告:李刚,男,1991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保定市蠡县。

原告丁盛进与被告李刚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1日立案。2017年10月12日,原告丁盛进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审判员陈婷婷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代书记员张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