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恶资料库
搜索
法律文书

杨磊与方婧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6-10-13

原告杨磊。

委托代理人杨春燕。

被告方婧。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磊与被告方婧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杨磊于2016年8月18日自愿向本院申请撤诉。

经审查,原告杨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一款  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杨磊撤诉。

案件受理费510元,减半收取255元,由原告负担。

代理审判员傅荣荣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赵铎


本文共1669字,请关注公众号或登录官网查看,反恶联盟官网网址:www.felmvip.com
更多信息,请关注【反恶】公众号查看,谢谢。【反恶】公众号,可查询可疑买家,让您安心做电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