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恶资料库
搜索
法律文书

叶良志与尚梅丽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7-05-27

原告:叶良志。

被告:尚梅丽。

本院在审理原告叶良志与被告尚梅丽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叶良志于2017年1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该撤诉申请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叶良志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用25元,由原告叶良志负担。

审判员林峰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黄卿卿

本文共719字,请关注公众号或登录官网查看,反恶联盟官网网址:www.felmvip.com
更多信息,请关注【反恶】公众号查看,谢谢。【反恶】公众号,可查询可疑买家,让您安心做电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