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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

周贵龙诉被告扬州环球通讯有限责任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8-05-02

原告:周贵龙,男,1988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

被告:扬州环球通讯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扬州市四望亭路33号。法定代表人:徐家有。        

原告周贵龙诉被告扬州环球通讯有限责任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5日立案。        

原告于2017年7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周贵龙申请撤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周贵龙撤诉。案件受理费115元,由周贵龙负担。        

审判员曾鲲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法官助理胡伟伟书记员包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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