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恶资料库
搜索
法律文书

王会勇与深圳市艾宁威电子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8-05-02

原告王会勇,农民。

被告深圳市艾宁威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兵,系该公司董事长。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马五路1号502。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会勇诉被告深圳市艾宁威电子有限公司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8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王会勇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王会勇负担。        审判员赵海峰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段彦茹

本文共725字,请关注公众号或登录官网查看,反恶联盟官网网址:www.felmvip.com
更多信息,请关注【反恶】公众号查看,谢谢。【反恶】公众号,可查询可疑买家,让您安心做电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