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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

田雯雯与郭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8-08-02

原告:田雯雯,女,1978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江苏省东台市。

被告:郭菠,男,1990年7月2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

原告田雯雯与被告郭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14日立案。原告田雯雯于2017年4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田雯雯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田雯雯撤诉。案件受理费1312元,减半收取656元,由田雯雯负担。审判员苏颢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书记员吕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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