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杜晓光,男,1979年7月19日生,汉族,住滑县。

被告赵晓晓,女,1990年6月10日生,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

本院审理原告杜晓光诉被告赵晓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杜晓光于2017年11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杜晓光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杜晓光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杜晓光负担。审判员郭春明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书记员丁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