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店出售的是散称农副产品的,宝贝品类是“食用农产品”,如:红薯粉条。本身产品没有包装,都在发货时自贴标签,有一次发货可能是忘记贴标签(不排除被买家撒掉),买家以此威胁向工商局举报我们是三无产品,要我们付给200元赔偿。请哪位大神指教要怎么处理?... 登录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