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及其相关产品案件处理指导意见》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关各处室、市局执法总队、举报受理中心: 为统一规范本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对灵芝及其相关产品的案件处置,切实保护 消费者权益,我局制定了《灵芝及其相关产品案件处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贯彻执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市局负责组织案件查处的相关处 室。 特此通知。 附件:《灵芝及其相关产品案件处理指导意见》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