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健食品再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按照《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各地正在开展保健食品再注册工作。针对目前各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保健食品再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准予再注册的国产保健食品,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