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假宣传行为定性处罚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竞争字〔2013〕174号)是否有效《工商总局关于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假宣传行为定性处罚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竞争字〔2013〕174号)明确的内容目前依然适用。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企业在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