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吕建新,男,1964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忠县,现住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
委托代理人陈彩云、李亦海,福建锐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德协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禹区石基镇塱边村富怡路5号二楼,组织机构代码05657597-0。
法定代表人刘鑫,经理。
原告吕建新与被告广州德协贸易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5月28日立案受理。现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一款 第(五)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吕建新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吕建新负担。
代理审判员郭国超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程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