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吴建国,男,1991年6月1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冀州市。

被告:刘堂连,女,1954年12月3日出生,汉族,现住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

原告吴建国与被告刘堂连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管辖权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8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审判员冯莉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书记员乔学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