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林立巧,男,1994年9月7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深圳市中道智信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法定代表人杨磊。
原告林立巧与被告深圳市中道智信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13日立案。
原告林立巧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第十一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 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林立巧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杨爱萍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书记员刘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