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原告)何镇昌,男,1984年4月3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孙英杰,上海信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张近东,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诉人何镇昌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5)鼓商初字第142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上诉人何镇昌于2015年12月17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上诉。

准许上诉人何镇昌撤回上诉,双方当事人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何镇昌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陈海英

审判员钱发洪

代理审判员王志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查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