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晶晶,女,1997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义乌市。

被告:周俊,男,1987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金堂县。

原告黄晶晶与被告周俊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0日立案。原告黄晶晶在本院依法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代理审判员蓝仙明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书记员孙哲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