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白杨,男,1988年6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冀州市。
被告:高道翠,女,1989年4月15日出生,汉族,现住南京市浦口区。
白杨与高道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纠纷一案,本案于2017年11月10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审判员冯莉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书记员乔学兰
原告:白杨,男,1988年6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冀州市。
被告:高道翠,女,1989年4月15日出生,汉族,现住南京市浦口区。
白杨与高道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纠纷一案,本案于2017年11月10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审判员冯莉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书记员乔学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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