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忠县一农妇的痛哭冲上热搜第一。


事情的原委,还要从一条“大订单”开始说起。
因为农妇毛妈妈厨艺精湛,尤其擅长制作泡菜、扣肉,于是他们就把自己家里做好的风味土特产拿到网上去卖。
去年7月,一位之前就在他们店里下过单的顾客邵某,突然下了一笔150份的大订单。 

150份的大订单让毛妈妈一家人欣喜了很久,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他们一家人都痛苦不已。
由于这次订单中的扣肉是新品,他们就没有来得及给食品的真空包装贴上写有生产信息的标签。
可一家人万万没想到,收到扣肉没多久,邵某反手就立刻起诉了他们。
原来这个邵某是“职业打假人”,他说她们卖的是三无产品,要求退还那150份扣肉的款项,并且还要赔偿十倍货款,共计近5万元。 

这个事情,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晴天霹雳。
本来农民赚钱就不容易,把土特产拿到网上卖是想赚点钱补贴家用,可是没想到却因此要赔偿5万巨额,这让他们本来不好的经济雪上加霜。
“职业打假人”起诉之后,经过重庆当地法院的一审和二审,毛妈妈一家均败诉。
法院判决毛妈妈退回邵某的货款,并给予邵某十倍赔偿。
得到败诉的消息之后,老人忍不住崩溃大哭。 

老人家根本想不明白,自己做了一辈子的熟食,本本分分经营,怎么就成了“职业打假人”口中的三无产品?
而且,邵某明明是之前就购买过3份扣肉的“回头客”,还说很好吃,如果觉得是三无产品,直接举报或者不再买就是,何必再下个150份的大单?
而且他们损失的,不仅仅是5万元的巨额罚款,还有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制作一碗扣肉,需要花上两小时甚至更久的时间,而150碗扣肉,且不说肉片要一片片码进碗里,还要加上真空包装,制作过程繁琐,而且相当费时费力。
就算是一家子人齐上阵,想要短时间加工完成,也免不了熬夜。
如今,毛妈妈一家赔光这食材费用和人力费用,还要面临5万元的罚款。
不懂法,更不懂“职业打假人”为何要针对自己,毛妈妈一家人只能在记者面前痛哭。
这件事在网上发酵之后,上了热搜第一,累计阅读量2.2亿,引发了广泛的争论。 

有网友站在邵某一边,觉得邵某是“打假英雄”,有法律条文支持,说毛妈妈一家人是活该。 

但有更多的网友同情他们的遭遇,为他们打抱不平。 图片图片
还有一些网络律师表示会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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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有很多热心的网友为毛妈妈一家人捐款,但面对这些捐款,他们向记者表态:不要一分钱的捐款,只想要一个公平的判决。 图片
那么,如何看待这件事?
首先在法理上,在程序正义上,“职业打假人”邵某并没有错。
不管他有没有起诉,不管他是不是职业打假人,毛妈妈一家人做的扣肉确实是没有贴上生产信息,在法律上属于三无产品,违法的事实无法改变。
包括毛妈妈自己也说,在这件事上得到了教训,以后一定会注意标签问题。
而网友们为什么会这么义愤填膺呢?
因为这件事最关键的地方在于,邵某是先买了3份肉,再买了150份肉,同样都是没有标识,他起诉的却是150份肉的这一次,企图拿到更高的赔偿。
口口声声为了正义,为了消费者,可既然要打假,为什么第一次买3份肉的时候,不出来“主持公道”?
而且,他巨额索赔的对象是不懂法的农民,也就是说,他利用自己的知识优越感从农民身上“搜刮钱财”、“割韭菜”,这才是他备受诟病的地方。
如果他打假的对象是大公司,是网红明星,那么所有人都会为他拍手叫好,叫他一声英雄,可是当他把“搞钱”的目标放到农民身上的时候,大众才会那么不齿。
后来,网上有人扒出邵某早已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他是“职业打假人”,之前就已经起诉过很多类似的案件,和十几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有关。 图片
几乎每一起案件,他的诉求都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获得10倍惩罚性赔偿。
不仅如此,据上游新闻报道,邵某作为原告,在这次官司里向法庭提供的地址却根本是假的,原业主根本不认识这个所谓的“职业打假人”。 图片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邵某是什么“打假英雄”。
比起英雄,他更像是一个利用“合法的漏洞”去拿到更高赔偿的“逐利者”。
打假固然是好事,固然也重要,但打假也是要有道德底线的。
面对农户的“不懂法”,目的应该是劝诫、制止,可以举报到工商所,甚至在买到前面三份肉的时候,申请十倍补偿,这问题都不大。


让他们记住教训,是好事。
但是一次性就要把对方搞到倾家荡产,把自己的盈利方式碾压在穷人的破产之上,这就丧失了最基本的道义。
用自己的知识去为难那些原本可怜的人,或许有力度,却根本丧失了最基本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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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去年一月,四川省岳池县一位猪肉农户,就因出售自家制作的腊香肠,而遭到买家的10倍索赔。
45元一斤的腊香肠,对方直接定了2000元的量,还不停地催促他发货。 图片
农户本以为是笔大订单,可没想到对方刚拿到香肠,就以真空包装的腊肠没有生产信息标识为理由起诉了他,要求10倍赔偿。
在收到法院的传票之后,农户也想过通过退款等方式和对方“私了”,但对方却根本不买账,坚持至少要赔偿10倍才会撤诉。 图片
这种高高在上,带着满满优越感的半威胁态度,实在可恶。
好在,最后法院驳回了购买者的10倍索赔要求。 图片
可即便如此,陷入官司的这一整年,还是让农户的生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即使再来买他的香肠的是熟人,他都会战战兢兢地提前告知自己的香肠没有问题,请不要以“销售三无产品”起诉自己索赔。
原本正常的腊肠生意就这样因为一场莫名其妙的索赔变得胆战心惊,实在让人既气愤,又心酸。
还有去年那个卖酸菜的贵州老人,也是被相同的所谓“打假人”盯上。
只卖9.9元一包的手工酸菜萝卜,还有包邮的服务,对方只买了几包,却向老人一家讹要1000元。
而且,对方的态度极其明确,声称只要交了钱,就会撤诉。
因为拿不出来1000元,75岁的老人被逼得泣不成声。 图片
老人本身就身体不好,卖酸菜只是为了改变生活,可这还根本没卖出去几斤,就遭遇了索赔,让他本来清贫的日子雪上加霜。
发现了吗?
这些事件里所谓的“打假人”全都是在卖家与自己知识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仗着法律条文疯狂敛财。
而他们敛财的目标,也从来都是诸如摊贩、农民这些日子过得并不容易的平民百姓。
这些人大多并不富裕,对相关的法律知识又不太了解,也没有太多可以查证的手段,他们做的也都是些小本生意,不足以吃得起官司,最后只能听之任之。
于是,擭取到利益的“职业打假人”变得更加疯狂,屡试不爽。
其实他们的这种行径,实际上是在实施一场知识分子对弱者的霸凌。
国学大师文怀沙先生说过一句话:


地主用土地欺负人是可耻的,资本家用金钱欺负人是可耻的,而知识分子如果用知识欺负人,也是可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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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有着一种特殊的知识分子优越感,觉得自己只要知法懂法,就可以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缺德。
可是在这个世界上,法律只是人性的底线。
如果我们只是以遵纪守法来要求一个人,而不加以道德的约束,那么他也完全可以变成一个道德败坏的伪君子。
有句话说得好:“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要求,一个人如果常常标榜自己遵纪守法,这个人完全有可能是人渣”。
一个人的良心与道德,从来不是体现在他拥有了多少知识,懂得多少法律,而是看他的有没有最基本的悲悯之心。
对弱势群体时的态度,就最能反映出一个人的悲悯之心。
罗翔曾经说过一个故事。
年轻时,他曾经为一位衣衫褴褛的老太指路,帮老太打出租车。
老太要去的是一家法律援助中心,在车上,刚考到律师资格证的罗翔几次欲言又止,他既想帮助那位可怜的老人,又怕给自己惹上麻烦,几番天人交战,最终还是没能开口。 图片
但老太太却似乎看出了罗翔心里的困窘,车子一到目的地,她就让罗翔赶紧离开,坚持不让罗翔陪她上楼,因为她不希望影响罗翔的前途。
那一刻,在那个穷苦的老太太面前,罗翔第一次感到自己心里那份知识分子的优越性,碎落一地。
多年之后,罗翔依然觉得很羞愧,他说:“我是在用虚伪的道德和知识分子的优越感来掩饰内心。”
多年之后,这件事情依然如鲠在喉。


他曾说,自己年轻时非常狂妄,很有优越感,喜欢空谈法律,喜欢和人争辩。


但正是这位老太太,让他明白:自己曾经认为很优越的东西,却没有帮到一个需要的人,这才是真正的羞愧。
《菜根谭》里说:天贤一人,以诲众人之愚,而世反逞所长,以形人之短;天富一人,以济众人之困,而世反挟所有,以凌人之贫。真天之戮民哉!
意思是说:上天让一个人得到智慧和财富,是让他来帮助、救济和教导其他人,让他们变得聪明、富裕。


可是世人却反其道而行之,卖弄自己的聪明,突显别人的愚钝,甚至看不起穷人,欺负穷人,那就真是天大的罪过!
人这一生,拥有多么高深的知识,拥有多么雄厚的资源,都不难得。
真正难得的是,在拥有知识和资源的同时,能够不作恶,在自己有能力的时候,还能够去济世,帮扶穷人,那么这就是真正的“圣者”。

不管时代怎么变,一代知识分子的使命始终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