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阳。

被告美中电视网络购物股份有限公司,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路118号金卓产业园5号栋。

法定代表人彭上,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虢光辉,系该公司员工。

委托代理人李海军,系该公司员工。

本院在审理原告周阳诉被告美中电视网络购物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周阳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五十四条  的规定,裁定如下:

代理审判员许洪源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代理书记员龙泽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