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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顺与新疆普济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等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李昌顺,男,1989年12月29日出生。被告新疆普济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670号。法定代表人王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68号3号楼三层。法定代表人陆兆禧,董事长兼总经理。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昌顺与被告新疆普济堂医药零售
2017-01-02
李昌顺与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等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李昌顺,男,1989年12月29日出生。被告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603号三楼。法定代表人张著华,执行董事。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68号3号楼三层。法定代表人陆兆禧,董事长兼总经理。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昌顺与被告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浙江天猫
2017-01-02
李昌顺与上海浩檀实业有限公司等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李昌顺,男,1989年12月29日出生。被告上海浩檀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1300弄2045室。法定代表人沈浪,执行董事。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68号3号楼三层。法定代表人陆兆禧,董事长兼总经理。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昌顺与被告上海浩檀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
2017-01-02
杜爱波与厦门中智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杜爱波,男,1989年5月23日出生.被告厦门中智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湖里区日圆三里路5号1204室。法定代表人田盼盼,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68号3号楼三层。法定代表人陆兆禧,董事长兼总经理。本院在审理原告杜爱波与被告厦门中智源电子商务有限公
2017-01-02
李昌顺与修正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等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李昌顺,男,1989年12月29日出生。被告修正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镇美院南街99号。法定代表人夏东明,副董事长。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68号3号楼三层。法定代表人陆兆禧,董事长兼总经理。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昌顺与被告修正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2017-01-02
王莉与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12号2幢一层。法定代表人:刘强东,董事长。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莉,女,1986年5月1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五松七居民组35号。上诉人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王莉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2017-01-02
张猛与北京亿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亿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16号17层1座1701室。法定代表人:赵玲玲,该公司经理。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猛,男,1985年5月6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行唐县。上诉人北京亿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行唐县人民法院(2016)冀0125民初20
2017-01-02
陈都与吴顺炳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陈都,被告:吴顺炳。原告陈都与被告吴顺炳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9日立案。原告陈都于2016年12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陈都申请撤诉,属于自行处分其诉讼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都撤回
2017-01-02
陈都与童小花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陈都,被告:童小花。原告陈都与被告童小花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9日立案。原告陈都于2016年12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陈都申请撤诉,属于自行处分其诉讼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都撤回
2016-12-30
陈都与徐帼芳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陈都,被告:徐帼芳。原告陈都与被告徐帼芳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9日立案。原告陈都于2016年12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陈都申请撤诉,属于自行处分其诉讼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都撤回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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